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立法座谈

18.06.2015  18:32
   

  今天,省政府领导主持召开《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草案)》立法座谈会,并进一步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建议,讨论规章制定中有关重要问题。

制定《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是省政府今年规章立法计划中的重要工作,经广泛、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在反复修改后,形成了目前的草案。草案具体列举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要求,根据决策的不同情况,明确适用程序的法定情形以及开展相关工作的内容、责任主体和要求,力求提高操作性。

省级有关单位、有关市县政府及部分立法咨询专家参加会议,省法制办作了规章起草情况说明,与会单位及专家作了发言。据介绍,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草案将作进一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