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采纳审计建议强化编外用工管理

15.09.2016  03:10

 9月6日,慈溪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印发了《慈溪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的出台是该市审计局自2015年初将机构编制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内容以来,市委市政府采纳审计多次提出的规范编外用工管理建议的重要体现。此举是该市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编制管理、单位领导职数配备、工资薪酬管理扩面至编外用工管理的重要举措,彻底打通了编制管理的“最后一公里”,完善了该市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体系。

办法》从严控、公开、保障、监管四方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一是严格指标控制,控制编制用工总量,确需招聘编外用工的,应在核定指标限额内,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招聘。同时,市场化方式、社会力量能承担的公共服务将逐步采用购买服务方式。二是公开程序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应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公开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公开招聘。三是落实待遇保障,通过薪酬总额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合理假期制度以及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来保障编外用工待遇。四是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编外用工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好编外用工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市机构编制、财政、审计、人力社保等部门每年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明查暗访;凡违反规定擅自聘用的编外人员,一经查实,要责令清退,性质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