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遭"七年之痒" 温州一女子用鞋带勒死情人后打车抛尸

02.12.2015  21:58
庭审现场

   浙江在线杭州12月2日讯(浙江在线首席记者/施宇翔 通讯员/温萱 首席编辑/赵洁) 都说婚姻有”七年之痒“,有时候连婚外情也有这个”魔咒“……

  今年5月6日夜里,在温州龙港镇的一家宾馆内,61岁的林某已然入睡,他47岁的情妇王某拿着一根鞋带,套在他脖子上使劲拉拽,之后打车抛尸堤坝……

  今天上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杀人抛尸案,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王某提起诉讼。

   婚外情遭遇“七年之痒”

  情妇用鞋带勒死熟睡的情人

  1968年出生的王某是苍南人,已婚,仅念了一年书的几乎目不识丁,而被害的林某今年61岁,也有家室。两人的婚外情,保持了7年之久。

  都说婚姻有七年之痒,他们这段婚外情到了第7年也出现了裂痕。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5月6日傍晚6时许,二人相约在龙港镇通港路一家宾馆301房间见面。见面后,林某先让王某去买点酒菜,于是,王某就下楼买了一瓶葡萄酒和一些下酒菜。

  酒过三巡,两人在房间内却突然争吵了起来,很快,争吵演变为拳脚。王某称,当时林某动手打了她,并威胁她。

  “我那时候想,今天可能不是他死就是我死。”王某在庭上说。

  林某又喝了一些酒后,倒头睡在宾馆的床上。此时,王某买来胶带,解下林某一只鞋的鞋带,套在了林某的脖子上……

  王某说:“用鞋带打了一个结,勒了10分钟左右……起先他背对我,后来转过来抓住我的头发,再后来就不动了。”

  经法医鉴定,林某系被他人持条状绳索类物体勒颈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杀人后她打的搬尸体

  的哥发现异常报警

  之后,王某将林某脖子上的鞋带解下来,重新系到运动鞋上,并将两只鞋子穿回林的双脚。

  王某一个女人搬不动尸体,她从街上叫了一位三轮车夫和一位出租车司机帮忙,将林某的尸体抬上出租车。王某对他们说,朋友喝醉了,要送到医院救治。

  出租车载着王某和林某的尸体,一直开到鳌江大桥附近,王某又突然提出要去鳌江镇江滨西路。到了目的地,她又让出租车司机帮忙把林某抬到路边。

  等司机离开后,王某将林某的尸体扔到江边的堤坝上,并将林某的鞋子和金项链解下来扔到江里。

  第二天,王某回到案发的宾馆,要求老板把昨天的监控视频删除。殊不知,载过她的的哥已经报警。因为出租车司机在抬林某的时候摸到他的腰部,发现异常冰冷,觉得很不对劲,离开江边后便拨打了110。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因感情纠纷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发后为何不自首?为何抛尸堤坝?

  法庭上她统统回答“喝多了”

  法庭上,面对指控,王某没有异议,但她辩称其实并不想杀死林某,“那天喝多了,很多事情记不起来了。”

  不过王某提到,当时两人之所以吵架,是因为之前王某曾打电话给林某妻子,“他说因为这个要杀了我,我还在他手机里看到其他女人的照片。当时他用脚踩了我五六次,把我打倒在床上。”

  辩护人问王某“案发后为何不去自首”,王某交代“我以为他没有事情的。如果知道他死了我肯定会自首。当时喝了很多酒。我一直不知道他已经死了。”

  “既然你不知道他死亡了,认为他已经危险到应该送医院,为什么不打电话给别人去接他,也不打电话给医院,而是将他放在堤坝上?”法庭上,审判长问道。

  “我那个手机没电,喝醉也不知道那么多”。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将林某的鞋带解下勒住林某的脖子,之后又把鞋带穿回鞋子,并把鞋子穿到林某脚上,然后叫的哥送到医院,路上停在堤坝上,又把林某身上的项链、鞋子扔掉,这一系列行为都说明她头脑清醒,王某说“自己醉酒神智不清”的辩解不能成立。

  王某的辩护人对于王某的罪名定性没有异议,但认为王某具有酌定从轻减轻的情节。辩护人认为,案子事出有因,王某受林某殴打、威胁,属于临时起意,激情犯罪。

  不过,公诉人提出,王某事前预定了两个房间,准备了胶带等作案工具,都表明是有预谋的蓄意杀人,应予以严惩。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