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法制办学习行政诉讼法修改内容

21.01.2015  10:44

              1月20日,遂昌县法制办人员自发组织学习新行政诉讼法修改内容,提升法律业务知识水平,与时俱进。       

              行政诉讼法修改是以修正案的形式提出的。修正案草案经过2013年12月、2014年8月和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2014年11月1日通过,修正案共61条。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条文从原来的75条增加到103条。其中,没有修改的25条,修改了45条,增加了33条,删除了5条。主要修改如下:
  一、扩大受案范围,加强权利
  1、将原法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修改为”行政行为“。
  2、将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纳入受案范围。
  3、增加受理的具体列举事项,从原法的8项增加到12项。
  4、为解决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违法的问题,还规定了人民法院对这类规范性文件可以进行附带性审查。
  二、保障诉讼权利,解决立案难
  1、明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不得干预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2、明确原告资格。
  3、延长起诉期限,从3个月延长到6个月。
  4、细化立案程序,追究故意不立案的责任。
  三、加强法院监督,实质解决争议
  1、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解决“告官不见官“问题。
  2、明确复议机关的被告资格。
  3、加强对行政行为审查的力度,实质解决行政争议。
  4、增加行政诉讼调解的内容,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5、完善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交叉的处理机制。
  四、完善管辖制度,解决审理难
  1、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2、增加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和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删去原法第23条中上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的规定。
  五、完善证据制度,促进公正审判
  1、在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第33条证据种类中增加了“电子数据“。
  2、明确被告逾期不举证的后果。
  3、完善被告举证制度。
  4、增加了原告举证。
  5、完善了人民法院调取证据制度。
  6、明确了证据的适用规则。
  六、完善诉讼程序,促进程序科学化
  1、完善判决形式。
  2、延长审理期限。
  3、增加简易程序。
  4、明确上诉案件以开庭审理为原则。
  七、完善审判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1、明确了再审的条件。
  2、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的监督。
  八、完善执行制度,解决执行难
  1、将原法处罚行政机关,修改为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
  2、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3、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