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局通过“四抓”提高农林牧渔业产值核算质量

27.07.2015  16:08

根据《浙江省农村统计2014年年报和2015年定期报表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中农林牧渔产值统计报表制度(M制度)规定,从2015年起,农林牧渔业产值核算实施分季核算,农业发展速度的计算方法也有所变化。为了高质量完成农林牧渔产值分季核算工作,嘉兴市统计局通过抓学习、抓培训、抓调研、抓合作来提高农林牧渔业产值核算质量。

一是抓学习。 今年农林牧渔业产值核算方法发生变化后,嘉兴市局专业人员对新的《农林牧渔产值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系统学习,重新编制了新的核算模版;抽一天时间赶赴省局,向省局核算专业人员进行请教,弄清弄懂每一个细节,弄清分季核算后累计发展速度的计算方法;并把该局编制的新核算模版让省局核算专业人员进行审核、修改、完善。

二是抓培训。 在弄清弄懂农林牧渔业产值新的核算方法基础上,精心准备培训资料,及时举办农林牧渔业产值、增加值核算培训班,对县(市、区)专业人员进行详细培训,并把省局修改、完善后的新核算模版下发到各县(市、区),指导县(市、区)专业人员做好季度农林牧渔业产值、增加值核算,确保农林牧渔业产值、增加值核算数据质量。

三是抓调研。 为了掌握各县(市、区)农林牧渔业生产实际情况,二季度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对有关镇、村进行了走访调研。调研采取听汇报(听取各镇、村生猪养殖转型发展及特色种、养殖情况介绍)、召开村级座谈会、实地走访特色种殖、养殖户以及生猪养殖转型成功典型,并查看相关镇、村统计取数台帐,对走访镇、村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有了详细了解。

四是抓合作。 由于农林牧渔业产值、增加值核算中林业、渔业产值、增加值核算基础资料来源于农经部门,是以农经部门提供的当季林业、渔业生产资料为依据。为了准确核算林业、渔业产值和增加值,每季与农经部门沟通、合作,共同对林业、渔业当季生产数据进行审核、分析、评估,准确把握内部结构变化,客观、真实反映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