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集中开展连片违法搭建厂房专项整治行动

29.08.2017  12:03

  为贯彻落实全省“三改一拆”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会的有关精神,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切实改善发展环境,进一步促进转型发展,浙江结合“平安护航十九大大会战”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由省“三改一拆”办组织牵头,于8月15日-9月30日在全省集中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连片违法搭建厂房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范围和内容:一是位于中心城区,建制镇镇区主要街道,以及铁路、国省道路、省市级河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连片搭建的违法厂房建筑;二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的违法厂房建筑、存在严重消防和使用安全隐患或影响重大工程建设的违法厂房建筑;三是被城乡规划遥感督查发现、国土卫片执法发现、省市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途径发现的违法厂房建筑;四是使用临时用地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违法厂房建筑。
  专项整治要求:一是开展一次大排查行动。各地要牵头组织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划建设、国土、环保、经信、工商、质监等部门,按照9月10前完成大排查的目标要求,倒排时间,制定排查方案,开展排查工作,建立台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对排查出来的违法厂房,要及时全部录入浙江省“三改一拆”信息管理平台,实行销号管理。二是开展一次大整治行动。各地要以铁的决心和力度,从快从严,应拆尽拆,全面清理、集中整治、依法处置到位,以拆违促拆迁、保安全。坚决拆除“四无”(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企业(作坊)和高污染、高能耗、“低小散”企业的违法建筑,以及排查发现存在结构、质量安全隐患的、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影响公共设施安全使用和防汛防台的违法建筑。(省三改一拆办 供稿 本站编辑 林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