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开展保护候鸟迁徙暨打击乱捕滥猎陆生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06.01.2021  15:11

  为保障候鸟平安迁徙,进一步加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日前,平湖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保护候鸟迁徙暨打击乱捕滥猎陆生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2020年11月27日,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平湖市保护候鸟迁徙暨打击乱捕滥猎陆生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市镇村三级力量加强对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繁殖地、集群活动区、越冬地、迁飞停歇地的野外巡护和监管。各镇街道利用村社区基层力量,检查清除辖区内的捕鸟网具等禁猎工具,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对九龙山林区及市域范围苗圃地进行抽查,严厉打击使用围网、猎捕器、投毒等禁猎手段乱捕滥猎陆生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野生动物栖息地、活动区以及候鸟种群迁飞停歇地等安全。此次行动为期35天,共出动人员536人次,核查苗圃84处,核查森林14964亩,清理鸟网75具,救助鸟类32只。

  近年来,随着平湖市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在平湖山林栖息的鸟类无论是品种还是数量都越来越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猎捕、杀害、出售、收购、邮寄、运输、携带、经营、驯养野生鸟类和其他野生动物。平湖市自2020年3月起明确规定行政范围内全域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希望全体市民不捕不吃野生动物,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环境。

(平湖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