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市场监管局三举措加强案卷评查工作

28.10.2015  19:50
 

路桥市场监管局三举措加强案卷评查工作

一、变换执法证

路桥市场监管局为法定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登记证号为路府法证字第3号。我局原工商执法人员均已取得总局签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原食药监执法人员均已取得《浙江省行政执法证》。

二、规范实施行政强制

路桥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在实施、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前,必须经局长批准。目前,我局按《路桥工商分局扣留、封存行政强制措施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名义、对象、程序、财物处理、文书、档案。

三、注重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是行政处罚工作前提。办案人员针对“何人、何时、何地、何事、何果”五个方面有计划地开展调查取证,防止随意性。证据的收集能够满足违法事实的认定;证据的提取符合法定程序和形式要求;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路桥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