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加大司法行政信息宣传力度

28.09.2015  11:38
 

路桥区加大司法行政信息宣传力度

路桥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和宣传舆论引导作用,积极挖掘司法行政信息调研宣传题材,拓宽信息调研宣传渠道,进一步提升了司法行政新的形象。该局信息调研宣传工作跻进全市前三名,被省人民政府网站录用2篇、省厅门户网站录用16篇、在《浙江法制报》发表信息16篇、市局门户网站录用98篇,2014年度在全市调研文章评比中获得一个第二名和一个第三名。

一是强领导促保障。成立了由司法局局长任主任,其他党组成员任副主任,各科室处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调研宣传编委会,下设编辑部。定期听取汇报,专项推进,并给予信息调研宣传工作人力、经费、装备等方面的充分保障。强化人力、物力、财力保障。专门安排一名喜爱摄影的职工加入了路桥摄影家协会,积极参与摄影知识讲座和全区的摄影活动,带动全局摄影水平的提高。加强装备力量,新购置了录像机、照相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大大提高了信息调研宣传工作人员处理文字、图片的能力和文稿的编发效率。加大对司法行政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的投入,确保经费保障到位。每年为信息调研宣传工作人员订阅法制日报、台州日报、浙江法制报、《中国司法》等各类法律书籍、报刊及有关资料,信息调研宣传经费逐年增加,从而保障了司法行政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强队伍提素质。该局充实了司法行政信息调研宣传员队伍,成立了一支由10多人组成,新老骨干相结合的司法行政信息调研宣传队伍。同时,将一批年富力强,理论水平较高,文字功底较深的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年轻职工纳入司法行政信息调研宣传员队伍。各科室也都配备了1至2名信息调研通讯员,并设立1名专职通讯员,专门负责司法行政信息调研宣传工作。从事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的人员经常深入基层调研第一手资料,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同时,深度挖掘基层先进单位和人物,发挥典型的引领作用。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请各科室、司法所有写作特长的同志进行经验介绍,对宣传稿件进行点评,提出建议和意见。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交流,共同提高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写作水平。主动加强与市、省司法行政部门和各新闻媒体的联系,进一步拓展司法行政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的空间。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思路,主动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和各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多提供有价值的报道线索,寻求支持。

三是强监督抓长效。该局建立完善了多项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制度,确保司法行政信息调研宣传的长效性。完善考核制度,将各科室和司法所信息调研宣传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局年终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明确了对上新闻宣传工作任务、考核办法,并制订了具体的计分标准进行量化,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每月对各司法所、各科室处(队)上报信息、各媒体采用信息进行统计汇总,每季度对全局信息调研宣传工作进行通报,使各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及时了解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科室之间工作的差距,以便后进科室鼓足干劲,迎头赶上。健全奖励制度,对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的信息调研宣传稿件的作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让职工得荣誉得实惠,该局已连续五年对在中央、省、市级媒体上发表新闻稿件的职工,每篇按级别分别给予不同数额的奖励。建立管理机制,年初制订了《路桥区司法局关于加强信息调研宣传工作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信息调研宣传任务和计分、奖励标准,实行信息调研宣传稿件审核制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对新闻报道用稿情况实行即时上报和月底上报制度。

路桥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