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光君带队赴台州开展固废污染防治执法检查

11.06.2018  22:34

  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6月5日至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光君带队赴台州市及温岭市、路桥区开展 “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现场检查了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温岭“城东街道垃圾中转点处置不当”“绿能能源公司焚烧技术不达标”等问题整改情况;赴路桥等地检查垃圾焚烧发电、进口废金属拆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处理等项目。检查期间,赵光君主持召开两场座谈会,听取台州、温岭、三门、仙居、天台相关情况汇报。

  赵光君肯定了台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强调要积极应对解决垃圾分类不彻底、终端处置设施能力不够、企业公民守法意识不强、监管能力不足等现实问题。

  针对下一步工作,赵光君提出要求,台州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拉高标杆,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提出的“六个原则”精神,全面加强“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力度,深入推进固废污染防治工作,争当美丽浙江建设的排头兵;要坚决打赢垃圾分类治理攻坚战,系统谋划,靠前指挥,强化垃圾分类制度设计和宣传,引导群众变“要我分”为“我要分”,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从源头上减少工业固废产生;要高质量建设终端处理设施,既扩容又提标,健全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固废处置体系,实现县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设施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要完善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固废管理信息化工作,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原则,加强部门间的政策协同和工作协作,切实做到依靠技术、制度和法治加强执法监管工作。

  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马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任亦秋、办公厅副主任陶波、内司工委副主任郑军参加检查,省建设厅有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