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黎明带队赴温州开展固废污染防治执法检查

11.06.2018  22:34

  本网讯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6月6日至6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带队赴温州市开展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温州市洞头区、龙湾区和平阳县等地,现场查看了洞头区寮顶村垃圾分类设施、大沙岙农村公厕、海霞村垃圾终端设施,龙湾区金御小区垃圾分类智能设施、平阳县绿色动力公司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等情况,分别在温州市、温州市洞头区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区政府对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在温州市座谈会上将检查情况作了反馈。期间,检查组还安排人员对瑞安市、乐清市等地的固废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暗访。

  梁黎明指出,在同级党委的重视下,这几年来温州市各地思想高度重视,部署坚决有力,紧盯短板发力,举措扎实有效,狠抓责任落实,监管执法有方,贯彻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和防治固废污染力度大,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做得实,固体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得到贯彻实施,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应给予充分肯定。要高度重视检查组反馈及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进一步推动固废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

  梁黎明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使这次执法检查成为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精神的一次“法律巡视”,为我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浙江发挥更大作用。要坚持以发挥法治引领作用为导向,切实做好固废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和立法工作。要坚持以生活垃圾减量化为基础,全面推行源头减量,大力推进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稳妥做好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协同推进垃圾资源化、无害化治理。要坚持以中央环保督查整改为契机,抓紧完善固废处置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全面推进固废处置设施建设,尽快完成一批工业垃圾处置项目建设,高度重视“邻避困境”问题,力争将“邻避”变为“邻利”,进一步加大设施建设力度,尽快提升固废处置设施能力。要坚持以提升监管能力为重点,探索构建联动机制,加快实施固废管理信息化工程,把治理危险废物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构建固废污染防治长效监管体系。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火林,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张国强,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施利民以及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等有关方面同志参加了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