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党组成员朱永斌一行赴丽水开展能源“双控”工作专项督查

18.10.2018  18:51

  根据省政府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度全省性督查检查活动计划安排》要求,由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能源监察总队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的专项督查第九组,于10月15日至17日,对丽水市执行2018年省政府能源“双控”目标责任制、9月7日全省能源“双控”推进会精神的落实以及2018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措施执行、落后用能设备淘汰、区域能评改革措施落实等工作进行督查。
  按照督查工作程序,督察组听取了丽水市政府的汇报,核查了有关台账资料,审阅了相关支撑材料,对欧通集团青田万鑫阀门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青田超达铸造有限公司、浙江瑞浦机械有限公司的落后用能设备淘汰情况、缙云县壶镇镇能源双控目标及措施落实情况和龙泉市区域能评改革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经督察组集中评议,形成了督查意见,并对丽水市政府和丽水市经信委、相关区县等有关部门进行了现场反馈。
  丽水被誉为“浙江绿谷”,生态环境质量居浙江第一、国内前列。然而,丽水市能源消费领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难题,面临着经济发展与节能降耗双重压力。一方面,丽水市产业结构不合理,高能耗行业占比偏高,“低散乱”企业依然存在。另一方面,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目前全市只有缙云县、青田县、丽水市区接通了天然气,影响煤改气进程。建议丽水市进一步完善“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的分解落实机制,在继续保持所取得的成就的基础上,加强能源“双控”力度,强化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相关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鉴于目前严峻的能源双控形势。丽水市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角度,提高对能源双控工作的思想认识,针对实际情况,进一步出台有效措施,扭转局面,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给丽水市的能源双控指标。
  二是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丽水市在产业规划方面应加强顶层设计,严格限制新增高耗能项目的准入;同时要加快现有高能耗项目的技术改造,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形成全市良好的产业结构。
  三是进一步加大节能监管力度。丽水市要进一步加大节能检查,进一步加强节能执法的力度,有效运用差别化电价,有序用电等硬措施,充分运用节能预警机制,必要时对高能耗的企业实行最严格的限能措施。
  四是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节能氛围。丽水市经信、发改、建设、交通、机关事务管理局、统计、宣传、电力等部门要进一步形成合力,加大节能宣传的力度,形成全社会节能的良好氛围,共同推进全市节能降耗工作。
  五是进一步加强节能执法队伍建设。丽水市及所属各县(市、区)节能监管力量薄弱,执法人员偏少,影响了能源双控工作的推进,建议丽水市在接下来的机构改革中要高度重视节能执法队伍的建设,适应丽水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 供稿 编辑 朱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