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迅速行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21.08.2015  01:29

  8月17日上午,省建设厅召开厅长办公会议暨厅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传达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近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会议由厅长钱建民主持,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厅安委会成员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
  会议讨论通过了《省建设厅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方案》。8月17日至21日,由厅领导带队,分10个组赴各设区市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市政公用、危旧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其中,市政公用安全重点检查燃气、供水安全,包括燃气场站安全间距规划控制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应急预案编制执行情况,应急演练开展和应急救援物质器材储备情况,以及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等。督查方式,采取听取汇报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督查组随机确定督查点,深入一线现场。督查前临时通知当地主管部门进行配合。督查要求,各督查组要实地督查市区及所辖县(市)至少1处设施。对督查中发现的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的坚决予以纠正,对情况严重或不整改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钱建民厅长强调,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一要警钟长鸣。要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危化品爆炸事故血的教训,清醒认识当前我省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严峻形势,决不能心存侥幸、麻痹大意。二要坚决落实。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要立刻行动。立即开展省建设厅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督促各地抓紧组织建设系统重点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做到排查“零盲区”、隐患“零容忍”。
  当天下午,钱建民厅长带队赴杭州市进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杭州地铁2号建国路地铁站施工现场、杭州市燃气公司,听取了杭州市建委、房管局、城管委、地铁公司、水业集团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此前8月15日,省建设厅已下发明传电报,组织全省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厅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