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传达贯彻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

18.04.2017  18:54

  4月10日,浙江省统计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会议重点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传达了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宁吉喆和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高建华重要讲话精神。会议特别强调,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在浙江杭州召开,全省统计局系统要更加深入地全面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并就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学习领会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实质和部署要求,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要求上来,统一到新形势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意义上来,统一到国家局统计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加强我省各项统计法治工作。 

  二要结合浙江实际,适时召开全省统计局系统法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好今年全省统计法治工作,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三要积极做好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统计部门工作人员和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教育工作。不断丰富普法手段和形式以增强普法效果,抓住《统计法实施条例》和《民间统计调查条例》等立法契机加大普法宣传,积极探索统计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将数据审核评估工作与法治工作有机结合。 

  四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充分认识当前统计法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做到有举必究,有案必查。要积极主动地查,凡是我局收到的举报信必须第一时间办理。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是依法治统的一项重要举措,要继续坚持实事求是、应统尽统的原则,加大各专业数据质量核查力度。积极探索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核查相结合,统计核查与统计调研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每年年初制定核查计划,有步骤开展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