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举办中央GPA培训班

25.03.2015  03:52

  今日,财政部举办中央GPA培训班。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做开班讲话,财政部国库司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王绍双重点介绍了加入GPA谈判内容。国务院各部门、列入出价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医院、文化部直属文化场馆,以及列入出价的国有企业代表等12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现场

自2007年12月启动加入GPA谈判并提交首份出价清单以来,我国共提交了6份出价清单,加入GPA谈判也进入了第九个年头。在去年12月22日向WTO提交最新一份出价清单的背景下,本次培训班将重点讲解哪些内容?又释放出国内政府采购改革的哪些信号?  

 

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瑛

  “加入GPA,是我国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在对外经济贸易领域开展的又一项重大谈判,加入GPA需要和参加方进行谈判,达成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对等共识。从形式和加入的复杂程序来看,GPA相当于第二个WTO。”王瑛表示,谈判结果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广泛而又深远的影响,GPA有“小WTO”之称,也被称为“第二次入世”,因此,做好加入GPA谈判工作是我国现阶段的一件大事。

 

财政部国库司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 王绍双

    “GPA是WTO的一项专项协议,目标是促进参加方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扩大国际贸易。中国加入GPA不是简单的政府采购市场开放,GPA谈判的主要内容包括出价谈判和法律调整谈判两大部分。其中,出价谈判由各参加方以出价清单的形式,通过谈判确定。”王绍双的介绍以GPA是什么、谈判谈什么为切入点。他认为,要做好GPA谈判工作,首先必须全面了解GPA,熟悉GPA谈判的规则。

  随着中国加入GPA的脚步不断加快和出价清单的多次调整,GPA参加方实体出价有哪些规律?我国政府采购法律与GPA规则是否衔接?等等,成为政府采购相关人员需要关注的问题,也是本次培训的重点内容。

  根据培训班日程安排,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二处处长包振斌,将介绍我国加入GPA谈判情况;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二处副处长张航将分析参加方实体出价规律;GPA研究课题组专家、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徐舟,将对GPA规则及与我国政府采购法律比较进行解读;GPA研究课题组专家、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研究员尹彦,将阐述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重要性。此外,水利部、工信部等部门的相关人员,还将分享工程采购、货物采购方面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