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局采用“三分法”统计普法宣传做细做实

06.07.2016  13:23

  “六五”普法以来,诸暨市局在统计普法宣传方面,采用分对象宣传、分阶段宣传、分渠道宣传的“三分法”,将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做细、做实,已取得明显成效。  

   一、分对象宣传,找准不同的需求点。第一对象干部职工。 首先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浙江省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其次是法规科人员利用星期一晚上为干部职工授课,讲解《统计执法知识和程序》、《报表制定规范》等知识。 第二对象基层统计员和调查单位。 利用统计员和调查对象开展业务培训或是举办年报会之机,以案说法等形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并派发统计普法宣传本、致调查对象的一封信等。 第三对象公众。 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等,开展室外设摊宣传统计法律法规,采用有奖问答、现场答疑、发放资料等方式;统计开放日,召开有关人事座谈会,宣讲统计法律法规,介绍统计调查业务开展情况;在诸暨日报统计专版中开展“统计法”的专题节目,详细介绍统计法条文及群众在统计调查工作中的权利与义务。  

   二、分阶段宣传,找准不同的发力点。第一业务培训阶段。 利用专业培训和年(定)报等培训,宣传解释统计法律法规,派发《统计普法宣传本》、报表制度、统计台账等。 第二统计填报阶段。 通过手机短信、QQ工作群等向统计员发送相关法律条文,提醒统计单位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相关统计资料。 第三执法检查阶段。 向统计单位反复解释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的统计方法制度和具体统计指标的含义以及计算方法,认真指出统计单位在统计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年以来,诸暨局已对13家企业提供不真实统计调查资料或统计基础资料不建立的行为进行了处罚。13家企业均表示接受处罚结果,并表示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统计报表填报工作。  

   三、分渠道宣传,找准不同的形式点。第一丰富宣传产品。 精心制作业务宣传手册、普法宣传本等宣传资料,在六五普法期间,诸暨局开展统计法知识竞赛,设立一、二、三等奖,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诸暨日报》设立统计法制宣传专刊全面介绍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案例等。 第二拓展宣传渠道。 一首先利用电视、广播、网站、报纸、短信、Q群等各类媒介渠道开展宣传工作,尽可能扩大宣传面;其次建立党校、人大、诸暨中专等部门和单位的合作渠道,利用市委、市府组织有关领导学习培训之机,由统计局局长亲自讲课,讲解统计的有关法律、法规,诸暨中专组织学生学习《统计法》等。 第三找准宣传方式。 定期向统计员和统计单位派发《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文件选编》、业务宣传手册,以促进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不定期向媒体发布统计数据和重要调查报告,并增强方法制度解释工作;建立诸暨市统计局公众网站,开辟法律法规宣传专栏,详细介绍统计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