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工会的活力源泉喷涌不息

22.10.2014  19:06

  基层工会作为我国工会组织这座恢弘大厦中最基本的单元,直接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全部工作的基础,是落实工会各项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可以说,工会的优势在基层,工会的活力更在基层,基层工会“建起来”、“活起来”、“强起来”,工会组织就能成为广大职工群众最亲最近的“娘家”,就能拥有不竭的生命力的源泉和强大的工作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总工会与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中,语重心长地提出“三问”,即“看看情况究竟如何?到了什么程度?如何采取有效办法加以解决?”面对总书记的殷切关怀,今年以来,全总对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发挥基层工会作用开展了专题调研,全总召开的十六届四次主席团会议专题研究了基层工会建设工作,并出台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就基层工会存在的问题,推进基层工会建设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方法措施及组织领导方式等进行了分析,作出了规定。明确指出,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是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投身改革、实现中国梦的迫切需要,是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是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增强工会组织活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因势而谋,才能谋定后动;顺势而为,才能有效作为。
  浙江工会在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方面敢为人先,取得的成绩可圈可点。党政全力支持、工会主动作为,全省各级工会经过多年努力,基层工会建设取得了显著的发展。特别是近一年多来,基层工会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提前一年完成全总“三年规划”的要求。近两年全总表彰的“全国百家示范乡镇工会”,我省就有15家,位于全国最多省份行列。
  特别是2013年初,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接地气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3〕5号),找出了基层工会的问题和症结所在,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使我省的基层工会建设有的放矢;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专门联合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我省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由此全面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年5月,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工会建设的意见》(浙总工发〔2014〕53号),进一步明确了县级工会的新职责、县级工会组织体系的新任务、加强县级工会建设的新措施,对县级工会建设提出十分重要的指导性意见,具有历史性的意义。
  夏秋之交,凉爽宜人。为进一步贯彻全总主席团会议精神、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工作,昨天,省总工会召开了全省半年度工作会议暨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推进会。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厉志海在会上强调,“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是事关工会工作全局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提出了认真学习领会全总十六届四次主席团会议精神,突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以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县级工会建设,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提供重要保障;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努力开创基层工会建设新局面等四点意见要求。特别强调要按照全总部署要求,发扬攻艰克难的精神,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上取得新突破,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促使全省绝大多数基层工会达到全总规定的“六有”标准。
  这次应时顺势的会议无疑开启了我省工会建设新的里程,为基层工会建设指明了方向。工会从群众中来,工会工作必须回到群众中去。借此会议东风,我省各级工会和工会干部定能振奋精神、奋发进取,不断开创我省基层工会建设的新局面,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建设“两美浙江”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