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规划局探索新方式 精简行政审批

05.06.2015  18:52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精简审批,不断探索新方式,根据行政审批便民原则,宁海县规划局精简行政审批,切实减少申报材料,有效突破部门壁垒。
  资料审核是行政审批环节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但由于当前各部门间存在一定的信息壁垒,业主在办理某些审批事项时,部分申请材料被不同部门,甚至是同一部门不同科室重复要求提供,例如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发改立项文件、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资料,增加了业主的办事负担。精简行政审批申报材料后,凡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对本部门已发放的证件与附图、前置审批事项中已要求业主单位提供并经审核通过的申报资料,以及联合审批过程中可以在相关部门之间共享的申报材料等均将减免重复提供。同时发改、住建、环保、气象等相关部门发放的证明材料将不再列入必须提供材料清单内,由本部门自行联系索取。例如一般的新建项目,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申请材料由原来的8项减少为3项,申报材料减少超过一半。
  据悉,该局还推出免填单服务,对行政许可事项,直接由窗口办事人员根据业主提供的信息填写申请表,业主核对确认签字即可。(宁波市规划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