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跃西参加省检察院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进点会

13.09.2016  13:43

9月12日上午,省厅副厅长康跃西参加省检察院2015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进点会并讲话。

会上,行事处处长张红英宣读审计通知书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审计组长介绍审计实施方案;省检察院行装处处长介绍省检察院财务收支基本情况,副检察长陈海鹰作表态发言。

康跃西首先对我省检察系统长期来对审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表示感谢,指出在涉农资金审计、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科技经费审计等众多项目中,检察机关给予审计机关很大帮助,双方沟通交流很多。2013年开始开展实施市检察长经济责任审计,对此项审计,检察机关也很理解支持。康跃西同时指出,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提出要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并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李克强总理要求“审计是管好钱、用好钱的利器,哪里有公共资金,哪里就要有审计”。任何管理、分配、使用、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都是审计监督范围。2014年-2016年三年,通过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对所有一级预算单位进行审计,在这个领域里实现了审计全覆盖。今年对省检察院的审计是依法进行的常规性的例行审计,希望积极配合,审计过程中多沟通,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促进规范,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康跃西要求审计组的同志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严谨细致、实事求是,审计中充分考虑审计对象的特点;做到依法、文明、廉洁审计;要利用难得的机会,学习检察机关“绿色司法”等先进理念和管理经验。

审计组全体成员、省纪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组和省检察院行装处有关人员参加进点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