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22.01.2017  14:36

  日前,按照衢州市委市政府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衢州市统计局召开领导班子年度述责述廉大会。会上,衢州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潘佶代表局班子就2016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个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述责述廉。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上级精神,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年来,全局较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坚决贯彻上级有关精神,特别是全省统计局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议,以及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年先后召开7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有人抓、有人落实。 

   二是精心组织,强化学习教育,增强廉洁意识。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纳入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学习,利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开展夜学活动,全年集中学习8次,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进一步筑牢了全局党员干部的廉政底线。 

   三是健全制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出台的各项作风建设制度。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省统计局和市委八条禁令等相关规定,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结合统计工作和机关管理实际,出台《公务印刷管理办法》、《劳务费支付管理办法(试行)》和《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并将27项制度汇总成《市统计局制度汇编》。同时,注意把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紧密结合,既抓大事、又办小事,既坚持制度、又入情入理,从而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渐变成全局上下的自觉行动。 

   四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继续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局党组针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进行不定期检查,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排查廉政风险点,及时掌握相关工作的开展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的廉政建设情况。切实加强统计数据监管。连续第六年在全市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月”活动,一年来全市共对281家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的75家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五是适应当前纪检体制改革,坚决支持和配合各项工作。 主动接受市纪委和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做好局重要会议报告制度。按照纪检组的要求,全局每位中层干部都面对面、一对一进行谈话,并提交本部门负责领域的廉政风险点,确保各项风险点可控可查。做好监督执纪立项工作,将综合统计数据库建设和“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两项工作纳入本年度监督执纪,年内完成督查10次,发现3个问题,并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