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法制办起草《行政败诉案件通报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

15.09.2015  16:54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是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行政败诉案件通报与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将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新形势下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途径,对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具有积极意义。

永康市政府一直重视落实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法制办总结工作经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浙江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307号)等规定起草了《永康市行政败诉案件通报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全市机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永康市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