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

10.07.2015  16:45
              6月18日,青海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了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省政府副省长高华出席会议并讲话。8个市州及46个县(市、区、行委)政府分管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人约1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青海省政府法制办主任李建青作了《关于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西宁市、海北州、乐都区、乌兰县、尖扎县政府结合本地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成效及做法,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高华副省长在听取各单位发言后强调,省政府法制办组织举办这次经验交流会,非常及时也非常必要,这是我省各级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


  高华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把握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一要充分认识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现实需要。二要充分认识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的制度保障。三要充分认识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是着力强化法制监督的有效手段。


  高华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好两个《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主动把握机遇,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把推进依法行政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一要切实提升依法履职水平。二要切实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三要切实提升制度建设水平。四要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五要切实提升政府法制监督水平。


  高华强调,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承担着重要使命,发挥着重要作用。一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履行好领导干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责任;要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及队伍建设,解决好“有人干事”的问题;要切实加强监督考核,及时制定出台本地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宣传培训,不断增强各级党员干部依法履职尽责的意识与素质。


  会后,各单位进行了分组讨论,并对乐都区和乌兰县开展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试点工作成果进行了现场观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