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局做好新形势下统计法制宣传的“一二三”

10.08.2016  03:04

  邓小平同志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律只有进入人的内心,被人所认知,才能有力量、才能有权威。统计法制宣传是依法统计的“基础工程”,是决定统计法制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和统计数据质量是否准确可靠的重要因素。因此,萧山市统计局坚持以强化统计法制宣传为突破口,着力提高统计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各项工作。 

   一、把握“一个”前提,强化宣传者业务素质。 统计人员从事具体统计工作,同时也是法制宣传的具体实践者,强化宣传者自身业务素质是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的前提。 首先,建立法制培训常态机制。 每月、季度定期由法规科及局法律顾问对主要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执法的一般程序和方法、统计执法文书的书写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确保宣传内容的规范、明确。 其次,开展宣传经验交流总结机制。 萧山局通过搭建多种形式的业务交流平台,开展科室间交流活动,总结企业法制观念薄弱点、总结当前宣传的不足点、明确企业需求点,切实提高统计人员宣传技能。 

   二、坚持“二条”思路,提升统计宣传效果。一是坚持“寓教于乐”思路,以提高宣传实效为根本出发点。 萧山局在继续完善发放统计法制宣传小册、开展统计法制讲座等传统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的宣传形式,优化宣传效果。结合当前热点,选取贴近企业实际的案例,积极开展案例普法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法制有奖知识竞赛,促进企业主动参与主动学习。 二是坚持“化整为零”思路,将统计法制宣传常态化。 打破法制宣传日、宣传周等时间限制,将普法宣传时刻放在心上,充分利用与企业接触的每个机会,将统计法制宣传常态化。确立宣传小专题,争取一次讲明白一个主题,改变以往统计宣传“大水漫灌”的弊端,提高统计宣传针对性。 

   三、利用“三个”渠道,扩展统计宣传载体。 统计法制宣传要与时俱进,宣传渠道应注重多样化和现代化。萧山局在继续保持并改进传统渠道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的渠道,实现统计宣传“走出去”。 一、积极开拓村社区法制宣传阵地。 将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与村社区的文明村务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各村社区现有宣传网络,构建法制宣传基层网点,将统计宣传“”到企业身边。 二、实现部门协作扩大统计宣传覆盖面。 实现与区法制办、人大良好协作,利用人大法制检查、萧山日报法制专版等多种途径,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 三、积极利用现代媒体实现统计宣传“点到点 通过萧山统计微信公、微博公众号、萧山统计网上课堂的渠道,统计业务短信等渠道,拉近与企业间距离,实现统计宣传“点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