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实施共享单车管理“新规”

28.02.2018  12:17

共享单车因其便捷、环保、低价等优势,赢得了消费者的青睐,但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不小的考验。3月1日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杭州市萧山区规范管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简称《指导意见》)正式施行。

指导意见》就投放总量、运维人员配备、押金账户、停放秩序等社会关注度颇高的问题,均制定了相应规范。记者了解到,政府、职能部门肯定了共享单车在解决百姓出行“最后几百米”等问题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同时为了加强共享单车的有效管理,制定了《指导意见》,采用约束性的手段,来规范共享单车行业在我区的健康发展。

记者了解到,我区共享单车的重点管理区域为东至通惠路、南至晨晖路、西至风情大道、北至城市大道所形成的合围区域以及钱江世纪城、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市心路和金城路全线,其中钱江世纪城、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市心路和金城路全线为重点管理区域。

对于经营者在具体区域的投放点,将由区城管局牵头合理控制。经营者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册、租赁共享单车服务。另外,《指导意见》明确:凡医院、小区、机关、学校等非公共区域内部,共享单车通行规则的决定权由物业管理机构制定。

来源:萧山日报        作者:记者 项亚琼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