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营改增”两年减负225亿

02.02.2015  17:35
记者 李倩 通讯员 王伟

  本报讯 “营改增”后减轻税负7000万元,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把这笔资金全部投入到技术研发,开发出技术含量更高、效益更好的子午线轮胎、安全轮胎、绿色环保轮胎等新产品。据国税部门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有29.05万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试点两年,“营改增”已为我省企业减少税负225亿元。
  随着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等行业不断纳入“营改增”,改革效应从直接的减税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延伸。“因为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避免了重复征税,有利于第二产业主辅业分离发展,实现产业规模快速拓展和产品质量提升。很多企业将研发设计、商务中介、现代物流等从主业剥离,单独成立公司对外提供服务。”税务专家表示,“营改增”不仅促进第二产业主辅分离、调整结构,而且可以提升工业企业研发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
  现代服务业纳入“营改增”后,社会在购买服务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现代服务业市场也在迅速扩大。据统计,我省2014年1月至11月现代服务业增值税收入110.4亿元,同比增长33.06%,同期“营改增”为现代服务业累计减税超50亿元,实现了行业发展和税源增长的“双赢”。
  以浙江特色的影视业为例,截至2014年底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内投资影视产业的企业达638户,比“营改增”前增加410家,其中2014年新注册户数为209家。2014年该实验区实现税收超10亿元,新培育纳税超百万元企业超过60家、纳税超千万元企业16家。
  截至2014年底,全省第三产业企业户数达到74.06万户,比2012年激增21.92万户。第三产业GDP占比从2012年的45.2%提升到目前的46.1%。2014年全省第三产业国税收入比重达到33.9%,比2012年高出2.8个百分点,产业结构的优化非常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