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兵买马 莲都区重建公益林(天然林)管护队伍

22.12.2020  16:28

  莲都区是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山区,为全面加强森资源管护,保护绿水青山,莲都区着力推进公益林(天然林)管护队伍重建工作。

  自2018年以来,莲都区将护林员队伍统一纳入全科网格员,进行多元合一、一员多用。通过两年多运行,发现网格员对公益林的管护工作难以落实到位,影响全区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根据丽水市市长吴晓东的批示精神和森林管护工作的实际需要,莲都区着手重新组建护林员队伍。通过座谈、信息公开等方式多次征求相关单位及公众意见,完成《莲都区公益林(天然林)管护组织建设方案》编制。

  此次管护队伍的组建工作与以往不同的是,针对林业工作季节性比较强的原因,将护林员分为专职护林员、兼职护林员。专职护林员队伍承担辖区林区巡护及兼职护林员的监督与管理。兼职护林员队伍负责区域护林巡护管理,即根据林区交通、人口及林地面积等社会自然条件,将一个乡镇划分出若干个管护区域,落实管护人员。专职护林员为经本人申请,审批后签订合同的常年巡山、管护森林的人员;兼职护林员为在重点时段、关键时期临时聘用,为弥补管护力量不足而聘用的护林人员。

  根据每个乡镇(街道)的林地面积、管护难易程度、地形确定专职、兼职护林员,全区共设33名专职护林员、221名兼职护林员。专职护林员负责管理兼职护林员,不仅能更加合理利用公益林管护经费,更有利于加强对护林员队伍的管理,充分发挥护林员的作用。选用的护林员要求热心林业事业,熟悉管护责任区及周边村情、山情、民情、林情,责任心强、长期在家的65周岁以下的村民;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低收入家庭成员可优先选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推荐,林业工作中心站审核、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区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重建护林员队伍后,将采取“七个统一”加强管理,即统一确定护林员的管护责任区、统一选用护林员、统一待遇标准、统一护林劳务报酬结算方式和服装、统一实施GPS定位巡查监管、统一检查验收。

  目前,莲都区重建森林管护队伍的调查研究、队伍结构,力量配备、选录条件、经费测算等前期工作已全面完成,《莲都区公益林(天然林)管护组织建设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各林业工作中心站已开展护林员选录工作。预计于2021年1月底前,新选录的护林人员将正式上岗履职,届时,将呈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良好局面,全面保护莲都区森林生态资源。

(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