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做好采伐事项事中事后监管 确保森林效益

15.09.2020  18:10

  莲都区林业部门依据法律法规,通过对采伐许可证核发采取监督检查、稽查执法等监管措施,开展采伐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日前,莲都区林业工作人员前往黄村乡天堂村采伐林木山场,对该经营者在采伐山场作业实施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是否存在超面积采伐、超蓄积量采伐等行为,并通过掌上林业App、采伐位置示意图等审批材料与现场进行比对核验。经查,该山场采伐作业区不存在超面积、蓄积采伐等违法行为。

  事后,工作人员对林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告知该林木经营者,不可以超面积、超蓄积采伐,如果达到相应数量,要依照《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要求经营者在采伐完成后,及时进行更新造林任务,逾期未完成的,按照《森林法》将处未完成造林任务所需费用二倍以下的罚款。

  采伐作业事中事后监管,是林业部门规范林木采伐生产活动,纠正查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乱砍滥伐林木行为的有效措施。下一步,莲都区林业部门将继续对山场的采伐迹地更新进行跟进监督,以确保更新造林及时完成。

(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