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行政复议工作通过新举措取得新成效

31.05.2015  10:39

  为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力度,提高全市依法行政水平,及时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苏州市行政复议工作通过出台一系列新举措,取得新成效。


  一、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市政府法制办印发了《关于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的指导意见》,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具体的行政复议案件决定书为示例,从讲清“法理、事理、情理、文理”等不同角度,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提升行政复议能力和水平,改进复议理念和方式。


  二、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为提高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制作水平,提高办案质量,同时为提高复议工作的公开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在市本级推进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制度。全年度共选择近50份具典型意义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在政府法制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创新完善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一是完善复议委员会审理案件制度。总结近年来复议委员会审理案件的经验,对于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通过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审理会议的形式,对案件审理作出议决;二是全面推行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于事实认定存在争议、法律适用存在分歧、社会影响较大等疑难复杂的案件,案件承办人必须先提请办领导及处室集体讨论,经集体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作出复议决定,以此提高行政复议的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综合运用调解、协调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强化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协调、调解力度,促使行政机关自行改正违法行为、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从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四、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复议监督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案件纠错力度。为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作用,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进一步加大监督纠错力度,2014年全年通过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被申请人自行纠错)终止等方式,综合纠错行政复议案件愈百件,充分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二是市政府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分阶段将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进一步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对在行政复议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或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案件,及时作出行政复议意见书;对没有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单位,制作行政复议监督意见书。


  上述新措施的推行,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成效,2014年全市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总数比2013年增加334件,增长幅度达64.23%,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数量达到786件,受理数量与上一年度同期相比增长幅度达71.62%,行政复议工作正日趋成为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地发挥;新举措的推行推动了法治苏州的建设,维护了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