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林场(国有林场)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14.08.2020  15:54

  2015年12月,舟山市人民政府同意舟山市国有林场改革方案,舟山市林场通过了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历经近五年时间,舟山市林场在功能定位、林场定性、定编定职、财政支持等改革上实现重大突破,取得了阶段性改革成效。

  通过改革,解决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做到了林场公益性质明确到位,事业编制落实到位,财政预算保障到位,初步建立了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体制。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将舟山市林场定性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正科级事业单位。二是国有林场人员经费和机构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全额预算,妥善解决了国有林场职工各项社会保障问题,职工福利待遇显著提升。三是加大森林资源培育力度,森林抚育、林相改造、森林病虫害防治超计划完成,国有林场森林质量得到大幅提高。四是夯实基础设施,林区道路修建、林道照明升级改造、森林防火、生态定位站建设、生态监测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部纳入政府规划,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通过改革,舟山市林场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大力发展森林旅游、林下经济及特色产业,积极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管理、监管机制。财政保障落实到位,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切实改善。

(舟山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