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局从四方面规划统计法制建设

12.05.2015  17:40

  为深入贯彻依法治统要求,积极适应新区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推动政府统计“三个提高”。近日,舟山市统计局下发《2015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从统计普法、检查监督、依法行政与法制培训等四个方面规划2015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建设。 

  一是创新普法方式。2015年全市统计系统将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牢牢抓住“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充分开拓思路、探索新方法,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传播载体,面向企业、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努力形成统计调查对象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检查监督力度。强调在新常态下做好统计检查,充分发挥统计检查中监督、指导、帮促的作用,将预防和减少统计违法行为作为统计检查工作首要目的。检查工作中要做到对检查单位认真检查数据、仔细讲解制度、耐心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从源头上确保数据质量。 

  三是规范依法行政。强调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下,面对统计工作出现的新情况,不断创新思维,坚持将依法行政落到实处,将统计巡查、统计稽查、数据质量核查与统计执法检查有机结合,并在相关行政活动中介绍统计法,让相关单位和组织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的效果。 

  四是提高法制培训质量。利用今年计划召开全市乡镇分管领导统计工作培训机会,邀请相关统计法专家,进行统计法讲解和培训,提高全市统计基层基础的统计法制观念;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利用案卷评查、执法证换(领)等多种形式,对统计执法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从而提高统计执法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