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十一个部门联合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24.07.2018  18:34

  近日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经省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研究议定,由省工商局、省网信办、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杭州海关、省物价局、省通管局、省邮政局等十一个部门联合开展的“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正式启动,时间从7月份延续至11月份。
  此次专项行动结合浙江网络市场发展特点和监管实际,旨在依托浙江省各市县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发挥各种监管资源的综合效益,增强一线监管合力,通过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利用网络侵犯知识产权、销售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发布违法有害信息等扰乱网络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联合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
   去年专项行动查处违法案件近3000件
  
浙江省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以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突出违法问题为整治重点,部署开展网络经营主体清查摸底。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各类网站(网店)15.7万家,实地核查3.2万家,删除违法信息8206次,整改网络违法行为3904次,关停违法网店、网站415家,立案查处各类网络违法案件2908件,罚没款2314多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8起,各项主要指标基本翻番。
   今年重点整治五大问题
  
此次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包括:一是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资格,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监督网络交易平台进入平台经营的主体进行身份审查和登记公示,保障网络经营活动的可追溯性;二是严查制售侵权假冒伪劣网络商品行为,从生产源头、进出口和寄递环节、流通渠道和消费终端全方位整治婴幼儿辅食、药品医疗器械、消费类电子产品、汽车配件等社会关注度高、关系公众人身健康、影响公共安全的问题商品;三是以市场混淆、刷单炒信、排挤竞争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整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四是查处不良影响、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广告和信息,严禁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商品标价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遏制违法有害信息网上传播;五是规范网络交易规则体系,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完善与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之间的格式合同,修正不公平格式条款,采用显著方式提请合同相对人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
  记者了解到,省工商局作为专项行动牵头实施部门,将根据行动开展的情况联合各部门结合关键工作节点组织开展有关网络交易主体以及第三方平台的约谈会,不定期发布消费预警和提示警示,通报一批严重扰乱网络市场竞争秩序的大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