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

01.02.2019  16:14

  自然保护地是自然生态空间最重要、最精华的组成部分,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工作,缙云县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缙云县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县长为组长的缙云县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胡伟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地质公园的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由县水利局负责河湖库塘的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二是多次部署,分级排查。 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银根先后多次召集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水利局、仙都管委会部署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要求各单位按照“全县着眼,乡镇着手”的思路开展分级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具体落实。所谓分级排查,即县级层面以林业、国土、旅游、水利等部门牵头按照领导小组工作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自然保护地问题汇总;乡镇层面以自然保护地所在乡镇为责任单位,对辖区内各自然保护地进行全面精准排查,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探矿采矿、采石采砂、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所发现的问题分别报送至相关牵头部门。

  三是及时汇总,深入研讨。 该县在全面排查基础上,由县林业局牵头,多次召集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进行对接研讨,对各单位发现的问题,对照丽水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动员部署会要求进行深入研究,查清违法事实,确定问题性质。通过各相关单位实地调查,本次自然保护地大检查未发现房地产开发、探矿采矿、采石采砂、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但发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问题2处。

  下一步,该县将根据清查情况,依法依规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组织深入整改。

(缙云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