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孝感市召开编委会专题研究政府法制机构建设

22.05.2015  11:59

  日前,湖北省孝感市编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市政府法制机构能力建设问题。会议同意,重新修订市法制办“三定”方案,增加科室和人员配备。


  会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专业化工作力量,构建综合性工作平台”,孝感市要做落实的表率。以此为契,市法制办主动作为,撰写多篇关于加强政府法制机构能力建设的调研报告和请示件,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重视,所拟定的新“三定”方案草案获初步通过。


  会议研究决定,经调整的市法制办主要职责有17大类,整编了原市法制办、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的30项职能,涵盖了近年新增、增强的12方面职能。机构内设综合科(加挂法治政府推进科)、立法科、法律事务科、复议应诉科、执法监督科。其中立法科与执法监督科为新增科室,新增编制5人。各科按条线精准划分职能,确保定岗定责。下一步,我市将逐步配齐配强县级政府法制工作队伍,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