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顺利通过“国家森林城市”复评

20.05.2020  12:35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公布2019年度国家森林城市动态监测结果,绍兴市顺利通过本轮复检,继续保留“国家森林城市”这一生态建设类国字号殊荣。

  自2015年绍兴市被原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以来,绍兴市委、市政府一直把建设国家森林城市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绿色发展的首要任务,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生态建设,不断巩固森林城市建设成果。据统计,自2015年被授予称号以来,全市累计完成造林更新12.88万亩,新增省级森林城镇19个,市级森林城镇29个,44个行政村被评为“国家森林乡村”,共创成“一村万树”示范村 72个、推进村635个,也是全省首个实现国家森林城市县级城市创建备案批复全覆盖的地级市。

  下一步,该市将继续以“八八战略”为纲,按照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要求,紧紧围绕“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决策部署,强化使命担当,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和全域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为绍兴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良生态环境支撑。

(绍兴市林业局)

余杭区超额完成国土绿化年度任务
  今年是全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启动之年,余杭区委区政府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治理思路,围绕“将点做亮、将线做美、将面做大”的要求,以绿化余杭、靓城行动为抓手,高标准推进新增万亩国土绿化行动,为构建“全域治理现代化”的绿色发展机制、加快推进“全域美丽大花园”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力争到2024年底,全区完成新增森林面积13500亩以上,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9.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