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全面推进“标准地”制度改革

29.06.2018  00:00

在2018年浙江省全面深化改革大会上,省委、省政府指出要以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动各领域改革,努力把我省打造成为全国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省份。 


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深化“亩产论英雄”理念,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强化服务意识,在前期调研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起草了《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经绍兴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由市政府正式发文。  

根据计划,绍兴将在2018年底前,在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 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开展工业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出让制度试点, 实施比例确保达到全年新批工业用地的30%以上。2019年底前,全面实行工业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出让制度。“标准地”制度明确“新增建设用地主要用于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以及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的用地需求,原则上停止向一般性传统行业项目提供新增建设用地,促使土地资源向高效、集约产业优先配置。”同时,设定了“12345”的“标准地”门槛:“要求工业项目容积率不得低于1.2;亩产税收3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达到400万元以上,亩均产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等一系列指导性控制指标。  

新昌县推出的标准地。

组织国内50家知名房地产开发公司百余名投资经理开展“开发商看绍兴”活动。

目前,绍兴市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嵊州市已陆续出台了“标准地”制度的相关政策。如柯桥区按照“建立地块标准、业主依标竞得、企业组织实施、部门监督验收”的运行方式,规范项目用地准入办法和达标验收监管机制,推动资源要素向高端产业和优质企业集中,促进产业转型的高质量发展。诸暨市结合工业投资项目“一次受理,一并办理,最多跑一次”改革,分别制定了开发区、店口环保高新园区、枫桥镇两创智造集聚区、牌头环保园区、次坞临杭园区等主要产业园区的负面清单和基本准入标准,细化明确了准入行业、投入产出标准、能耗标准和环境标准,并与土地招拍挂实现无缝对接。截至目前,全市已公开出让工业投资项目“标准地”52宗,出让面积达1933亩。

越城区读地手册。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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