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采取有效措施推进 中介组织提升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03.01.2017  12:31

2014年,嘉兴连续出台了《嘉兴市市级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和《社会中介组织参与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促进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近三年来,嘉兴共组织实施内管干部经责审计项目198个,其中中介机构参与实施了124个审计项目,社会中介组织已成为内管干部审计中不可或缺的审计力量。为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关键作用,不久前,该市从8家中标中介机构前两年实施的内管干部审计项目中抽取了17个进行集中质量检查,结果表明,大多数审计项目能按照《操作指南》的要求组织实施,但也反映出一些不容忽视的质量问题:

一是审计证据合法性欠缺,关键性证据未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确认,部分取证由于过于强调充分性而忽视相关性,对问题决策过程的取证不够重视。二是审计报告重点不突出,基本情况和问题反映头重脚轻,审计评价宽泛但不全面,对领导决策力、执行力以及管理力的揭示不多。三是未按要求界定领导责任,或因忽视问题产生过程的关注导致事后无法定责,也有受传统财务审计习惯影响而没有定责,难以满足干部监督管理的需要。四是干部管理单位对委托项目的参与程度不高,相当多的单位一托了之,对审计质量不要求,审计过程不参与,审计结果不过问,做甩手掌柜。五是审计内容全面但重点不清晰,仍停留在普通的财务收支审计阶段,有些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审计程序和审计资料不规范等问题,事后整改也缺乏有效的后续监督。

对本次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审计部门及时对中介机构提出了改进意见,并通过面对面交流及信息通报的形式反馈给相关部门单位,建议各部门单位对中介机构负责的审计项目进一步明确质量要求,参与审计实施,重视审计结果并及时落实整改。同时通过组织业务培训,中介机构审计人员转变思维方式,理清审计思路,不断更新经济责任审计知识,进一步实现内管干部经责审计有深度、有成效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