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水利局组织开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专题培训

07.04.2015  11:45

      《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3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条例》,3月24日下午,在机关学习日上,嘉善县水利局邀请省水保中心廖承彬副主任作专题培训。培训会上,廖承彬副主任详细介绍了《条例》出台的背景和过程,对《条例》的主要内容及特点,进行了深入浅出地系统讲解。《条例》共39条,对于明确各级水土保持职责、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开展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及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规定,是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南。通过培训,对帮助学习《条例》,更全面把握《条例》内容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嘉善县水利局副局长钱波表示,全县水利系统要认真学习《条例》的各项规定,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与协调,全面履行水利部门职责,扎实做好水土保持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规定落到实处。(嘉善县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