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杭州鼓励社会组织及个人参与办学 公办民办教师有序流动

29.01.2016  09:18

民办教育的又一个春天来了!

昨天,《关于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出炉,杭州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文件进行了全面解读。在采访中,多数民办学校校长表示尚未接到明确通知,但对《意见》内容表示了肯定。

自2003年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这是杭州市级层面第一个相对规范、全面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文件。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的章潘彪说,民办教育不再是杭州教育的补充,而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民办在全市仅占比11%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

章处长说,民办教育一直处于一个很尴尬的境地,由于体制方面的原因,各级政府扶持力度不平衡,民办学校发展模式单一趋同,民办学校教师待遇和社会保障程度普遍不高。去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教育法》修订草案,其中提到,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不得举办营利目的的教育机构,原有的限制被取消了,这个政策打开了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办学的大门。

市教育局此前对杭州的民办学校进行了一次调查,在调查中发现,民办学校的数量在85所左右,民办中小学在全市中小学校的占比在11%左右,比例不高。民办学校的区域分布不均衡,集中在城区,其次,学段分布不均,独立设置的民办小学比例不到3%。

为此,杭州的民办教育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意见》指出,坚持民办学校(指非营利性的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民办高校和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下同)的公益性属性。大力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等利用社会资本以捐赠、独资、合资、租赁、合作办学、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举办教育。积极探索民办教育分类登记、分类管理和差异化扶持的改革。

支持发展有特色、高水平的民办教育,加快形成公办民办互补、有序竞争和良性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及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的教育体系。

章处长说,鼓励发展民办教育的目的,是为了给孩子家长更多更好的选择。某民办学校校长说,由于经费问题,民办幼儿园只能小范围、小规模地进行招生,但文件出台后,民办学前教育的规模会有所扩大。

公办老师脱编到民办 回公办无需公开招聘

此前,由于体制的原因,有经验的公办老师流动到民办学校的比例很小。

采访中,某民办学校校长道出了原因:学校提供不了更好的待遇,吸引不了公办学校的老师,所以公办老师不太愿意脱离编制。而在职称评审、业务培训、课题立项、评优评先、教龄和工龄计算等方面已基本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权利和待遇。

为此,《意见》对民办学校的师资待遇做了保障:民办学校应保证教师的工资收入和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教师保持大体相当水平。民办学校应和全体聘用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退休返聘教师除外)。

完善民办学校教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由学校、个人共同分担的制度。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学校为教师建立年金等补充保险制度,提高其退休待遇。民办学校教师在不同养老保险制度间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其缴费年限可按规定连续计算。

章处长进一步解释,政策鼓励公办民办老师相互流动,公办老师脱编到民办,再回到公办学校,无需参加公开招聘,按有关规定可直接参加考核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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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胡鸿 通讯员 吴嘉佳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