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率检查组到浙江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情况

27.09.2016  15:35

  本网讯 9月19日到23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带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到浙江省进行执法检查。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法基本情况、车辆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以及道路通行保障中的突出问题。检查组一行听取了省政府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汇报,还听取了杭州、嘉兴及海宁市政府的汇报,与一线执法人员和道路交通参与人员进行了座谈,并实地考察了杭州、嘉兴两市的高速公路、城市和乡村道路、交警指挥中心、驾驶培训学校等有关道路场所情况。

  万鄂湘充分肯定了浙江省在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方面取得的成绩。他指出,浙江省在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方面突出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领导重视,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二是关注重点区域,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延伸到农村;三是关注重点环节,以强化源头安全管理作为基础;四是关注重点活动,将保障重大活动作为工作练兵;五是关注重点人群,通过多种形式提升宣传教育实效性。

  万鄂湘强调,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在车辆管理和道路通行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虽然体现在路面上,但源头涉及交通、住建、工信、质检、工商、农业等多个部门。因此,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只有各部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形成合力,才能有效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平安顺畅出行的热切期盼,切实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厉志海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相关领导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