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对口工作暨长三角一体化工作会议在杭召开
3月31日,省红十字会在杭州召开全省红十字系统对口工作暨长三角一体化工作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对口工作和长三角一体化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推进我省红十字系统对口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切实推进红十字系统长三角一体化工作。
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陶竞主持会议,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黄元龙总结我省红十字系统“十三五”对口支援工作并部署下一步对口支援工作和长三角一体化工作,省发改委对口支援处处长潘建勇传达省对口领导工作小组第14次会议精神。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秘书长佘新荷出席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十三五”期间全系统对口支援工作,并部署下一步对口支援工作。
一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级红十字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对口工作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落实“跳出浙江发展浙江”、探索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举措,是打造“重要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应有之义。
二要主动对接,制订方案。各级红十字会要主动对接当地对口办,了解新结对帮扶地区,领受工作任务。要及时和对口地红十字会取得联系,摸清情况,掌握需求。
三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要继续坚持“十三五”期间行之有效的做法,“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将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特别要发挥好我省“数字红会”的先发优势,帮助对口地红十字会提高数字化工作水平。
四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继续坚持全省“一盘棋”,省、市、县三级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会议强调,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
第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从中央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高度看待红十字系统的区域合作,要从建设“重要窗口”“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高度看待红十字系统区域合作。
第二,要认真落实框架协议。全系统要认真落实《长三角红十字系统区域合作框架协议》明确的合作基础、合作目标、合作内容和合作机制,共同推动促进。
第三,要及时总结经验。要注意积累,加强研究,找出规律,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全省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各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专职)副会长,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以及省红十字会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等12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