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迅速贯彻落实总理批示精神全面部署国土绿化和森林消防工作

28.03.2017  17:46

  3月27日,李克强总理对全国国土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作出重要批示,汪洋副总理在会上作了重点部署。全国会议之后,浙江省立即召开全省会议,贯彻落实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全面部署当前国土绿化和森林消防工作,细化分解责任,明确工作任务。

  国土绿化方面重点抓好3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完成绿化平原水乡目标任务。 3月28日,省委、省政府组织召开了第八次全省平原绿化工作座谈会,省委书记夏宝龙书记亲自主持,要求各级林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主动当好参谋,持续深入地推进平原绿化,优化布局、增加绿量、提升品质,实现平原林木覆盖率19%的目标全覆盖。加快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实现省级森林城市县级全覆盖。同时,加快县级城市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引导中心镇创建省级森林城镇,持续开展森林村庄建设,积极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二是加快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 深入实施“新植1亿株珍贵树”五年行动,大力发展材质好、价值高、潜力大的珍贵乡土树种,认真抓好赠苗造林、基地建设、补植培育、四旁植树和发展示范,确保完成2200万株的年度任务。大力推进珍贵彩色森林建设,认真落实建设规划,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和工程化管理制度,加快实施中央和省级财政森林抚育项目,积极推进目标树培育试点,加快建设美丽森林。加快松林主动改造步伐,逐步降低松林比例,增加珍贵彩色树种,增强森林生态功能。

  三是切实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全面加强林地规范化管理,强化以“十个禁止”为核心的林地监管,确保全省林地保有总量基本稳定。加强公益林管理和天然林保护,推进“阳光公益林”平台建设,更好地实现生态惠民。全面启动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一区两园”建设,扩大覆盖范围,提升建设水平,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控,组织实施古树名木保护五年行动,保障森林生态安全。深化森林公安改革,深入推行“林区警长制”,常态化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确保林区持续和谐稳定。

  森林消防方面重点是抓好清明节前后关键时期的森林消防安全。

  一是严防死守,突出抓好火灾防范 。及早颁布清明期间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深入林区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提高公众防火意识。组织督促乡镇、村和基层单位落实森林消防任务,确保护林员、网格员和管控人员到岗到位。林区交通要道、岔路口设立临时封山检查站点,重点地段、重点部位增加巡护密度,坚决堵住入山火源。认真组织森林消防巡查,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对火灾多发区、高危区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隐患坚决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二是严阵以待,全力做好扑救准备。 修订完善清明森林消防预案,对辖区军事目标、重要设施等重点保护对象,提前研究应急措施,切实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加强扑火物资和给养的储备,森林消防队伍和航空护林飞机整装待命,听从指挥,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认真落实全国森林防火二期规划,加大森林消防资金投入,加强视频监控、引水灭火、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等项目建设,提升森林消防综合防控能力。

  三是严肃纪律,认真落实工作责任。 切实抓好森林消防行政首长负责、部门分工责任和岗位责任落实等制度,加强新任森林消防领导和基层干部森林消防业务培训,确保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动态抽查基层单位值班在岗情况。严格落实卫星热点2小时反馈和火灾“零报告”制度,及时全面掌握火情信息,坚决杜绝发生火灾后迟报、谎报、漏报等现象,做到有火必报、扑报同步。

  今年以来,浙江抓住春季的大好时机,迅速掀起绿化造林热潮。截止目前,全省完成造林更新面积22.25万亩,超额完成年度计划,新植珍贵树1746.4万株。森林火灾发生次数比去年同期减少60%,过火面积减少71%,受害森林面积减少67.6%。特别是今年春节期间,全省实现了“零森林火灾”,创同等气候条件下的历史最好成绩。(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