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31.07.2015  16:53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的《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5年8月23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 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 》,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2015年7月23日

 

   点击查看附件: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点击查看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