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创新】慈溪: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饮用水源水库统一管理

01.08.2017  15:45

 

慈溪: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饮用水源水库统一管理

 

【本站8月1日讯】慈溪市海涂(浅滩)面积367.25平方公里,所产生的地表水径流均为咸水。慈溪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444立方米,相当于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5,是浙江省水资源最贫乏的县(市)之一。

 

近年来,慈溪市实施多项水利措施,包括建设滩涂水库,以缓解水资源供求矛盾。当地的凤湖、窖湖、灵湖和长溪4座滩涂水库原都归属乡镇管理,由于管理投入、管理力量有限,没有很好发挥水库的水资源保障功能。为此,结合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该市将水库的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由市水利局实行统一管理,提升工程管护水平,并充分挖掘水库的供水潜力,促进全市优质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主要做法:一是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统一管理”提效能。将凤湖、窖湖、灵湖和长溪4座小(1)型水库由原来镇级管理调整为镇级委托市水利局统一管理。4座水库所有权不变,仍属镇级所有,但其管理职能委托给慈溪市水利局,通过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市水利局负责水库调度运行、工程安全管理和生产经营工作,对防汛安全负总责;属地乡镇负责水源地保护、抢险救灾及禁泳禁钓措施。

 

二是优化模式,“新老过渡”稳队伍。优化管护模式,落实专业养护人员,在接收老员工基础上,逐步形成合理的水库管理梯队;积极组织水库管理人员参加水库管理、水政巡查、水利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对过渡时期的管理人员,在不改变原有人员性质的前提下,采用“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进行管理,逐步建立员工报酬适当增长机制,为水库安全高效运行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三是明确渠道,“经费统筹”保障资金。慈东水库管理处按照物价局核定价格征收水费,权属乡镇不再享有水费分成,同时也不再负担水库维修及管理经费。管理处日常管理经费支出从水库水费列支,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水库基础设施投入、设施设备更新维护和水资源保护等经费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实施成效:通过对4座水库的统一管理,进一步完善了水库管理体系,补充完善了工程检查制度、工程维修养护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防汛值班制度等二十余项水库管理工作制度;完善和编制了水库防汛安全应急预案、水库放水应急预案、水库控制运行计划和水库各主要工作操作手册,使水库运行管理有据可依,水库管理工作逐步向标准化管理转变。通过细分水库管理事项,明确岗位责任,做到人人有事,人人有责;通过明确人员和经费,促使水库运管人员年轻化、专业化,并每年投入80余万元用于水库维修养护及水资源保护,充分发挥了各项水利工程设施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