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创新】遂昌:明准入、严考核,小型工程“购买服务”促管理

14.08.2017  20:05

 

遂昌:明准入、严考核,小型工程“购买服务”促管理

 

【本站8月14日讯】遂昌县纳入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的山塘、小型水库和水文测站总计68座,这些小型工程主要分布在该县山区,交通不便,一直以来存在管理难、设施维护难等问题。为此,遂昌县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以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为契机,与施工、监理、乡政府及村级有关人员多方面、多渠道交流,与财政、发改等部门多方商讨探索,最终确定采取对山塘、水库、水文设施“购买服务”的管理模式,以解决上述问题。

 

主要做法:明确市场化方式,通过竞争降低成本。规定凡政府购买服务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服务均应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直接委托等市场化方式实施,择优选择维修养护单位。

 

明确服务单位资质,从源头上确保管护质量。明确具备经依法登记或按规定免于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团和其他经济组织、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社会和商业信誉,具备与从事工程运行管理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和设施设备的市场主体均可参与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服务。

 

制定考核标准,严把管护质量关。水利局制定了山塘、水库、水文测站标准化管理日常维修养护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并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考核打分,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使得管护质量的考核结果更加专业、公正。

 

建立退出和惩罚机制,促使服务单位提高自身水平。对财政管护资金购买服务效果差、弄虚做假、冒领财政资金的承接主体取消承接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成效:在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模式,遂昌县选定了3家单位,分别负责6座小型水库、3座山塘和3座水文站水雨情遥测设备日常维修养护工作,有效的解决了山塘、水库、水文设施等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护不到位的问题,既提高了小型水利工程的标准化管护水平,也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下一步,遂昌县将在已创建达标的水利工程中逐步推广这一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