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突出“真、严、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活动见实效

05.02.2015  10:51

      为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近日,江山市在2014年度机关部门、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活动中,从“真、严、实”三方面入手,不走过场不走形式,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取得实效。   

      一是坚持动“真”碰硬,深入实地检查工作。坚持开门搞活动,江山市法制办改变以往由各参评单位报送考评资料,考评部门主要针对资料进行书面考评的方式,联合市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单位组成三个考核小组,变被动为主动,到各参评单位实地考评,采用听取汇报、检查台账和卷宗、座谈等多种方式,对参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于在考评中发现的问题,不留情面,敢于揭短亮丑,并要求相关单位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措施、改进工作,并将整改反馈情况也作为考评的指标之一。

      二是坚持“严”格要求,确保考评公平公正。实地检查结束后,江山市法制办及时组织考评小组会议,围绕“两法衔接”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度落实、依法规范行政行为等考核重点,按照年初制定的《江山市201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进行评分,做到统一考评标准和统一考评尺度。同时,落实考评结果交叉复核制,每个考评小组成员完成考评打分后,由其他小组进行交叉复核,对参评单位加减分事项的认定、加减分程序等进行全面复核,对于复核中存在异议的,提交考评小组集体讨论决定,确保考评结果公平公正。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考评结果。根据考核情况,市法制办编制了《机关部门、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得分汇总表》,对各部门、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的考评得分,特别是对每一项的加扣分情况予以详细说明,改变以往部门考评仅给出评选结果,不公布考评依据,参评部门只知道考评情况,不知道得失分原因的情况,做到公开透明,也有效帮助部门、乡镇(街道)充分深入了解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优势和不足,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同时,对在考评活动中成绩突出的部分部门、乡镇(街道),由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进一步弘扬先进、激励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