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司法局突出“三常态”全面加强基层法治建设

27.05.2015  11:42
一是保基层法治稳定,突出矛盾调解新常态。以宣传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调解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建设、工作保障建设。以解决矛盾纠纷为着力点,深入基层司法所、调委会,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顾问角色,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引导基层群众用法治思维看问题、用法律方式破难题。今年以来,已调解案件1179件,调解成功1176件,调解成功率达99.75%,涉及当事人2564人,协议涉及金额3157.45万元,全力维护了基层稳定。
二是抓基层网格服务,突出法律援助新常态。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积极构建完善立体式服务体系。该县依托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各司法所、县信访局、县法院、看守所等单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完善了基层法律援助“网格化”管理。充分利用“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做到援助网络覆盖“无盲区”。2014年至今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01起,解答法律咨询7750人次,挽回经济损失3884.69万余元,为基层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是强基层法治管理,突出法治创建新常态。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扩大基层民主,提高基层法治化水平。截止目前,该县已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8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6个。与此同时,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为目的,创新完善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落实“五议决策法”和“村务权力清单36条”,紧紧围绕四民主三公开,以《关于全面开展制订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活动的实施意见》为指导精神,力争在9月份之前完成该县所有村(社区)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制订修订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社会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