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局:税收支持“乡村创客” 推动家庭农场发展

03.12.2015  20:38

  “再过2个月,这批蔬菜将迎着春节黄金档,走向市场,预计产值在50万元以上。”这些天,在景宁澄照乡朱坑村的朱氏家庭农场里,农场主朱贤平正在给大棚里的蔬菜施有机肥。他说:“凭借着良好的环境,我家的有机蔬菜每年都供不应求,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这块曾经的荒地也变成了如今的宝地。今年,我还和隔壁村的农户一起,开发土地205亩,办起了家庭农场,在农场里养起了田螺、田鲤鱼等,实现了‘一水两用、一地多收’。

  在畲乡景宁,像朱贤平这样回乡创业的案例还有很多。随着人们对绿色食品的追求以及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景宁的生态农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昔日的“土物”变成了今日的“香饽饽”。景宁凭借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吸引了众多农民工返乡创业,当起了“乡村创客”,而开办家庭农场正是他们的首选创业方式。针对这一现状,景宁县局提升站位,主动靠前服务,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让“绿水青山”变成真的“金山银山”,走出生态和致富“双赢路”,让乡村创客品尝到了发展的甘甜。

  为了更好地服务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该局开通了绿色通道,利用税企QQ群、微博微信和电话、走访等线上线下的方式,加强与乡村创客的联系沟通,了解他们的涉税需求,因势利导提供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并在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减免税备案等各项涉税业务时尽可能提供便利。在为农民个人办理“农民办税方便卡”、开展“一站式”服务的同时,更加注重引导农民发挥集体和规模的效应,引导农民开办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从税收的角度帮助乡村创客融入电子商务,严格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组织业务骨干组建了“新型农业帮扶团”,利用纳税人学堂,集中举办涉农税收、“个转企”等业务及政策培训,积极从税收政策、管理服务等方面加以精心扶持,提高家庭农场负责人及财务人员政策业务水平。联合地税等相关部门,鼓励农民在以农为本的基础上,利用畲族婚嫁表演、畲族山歌、畲族服饰和畲族老寨等,开展民族生态旅游、生态民宿等服务业,以家庭农场等形式将吃住游融为一体,走出一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发展之路。

  据统计,目前全县各类家庭农场465户,较2014年增长52%,其中公司制企业67户,市级示范家庭农场56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8家,均适用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和从事农林牧渔业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公司制企业还适用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免的优惠政策,有效地刺激了家庭农场的发展。(景宁县局  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