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更换工作

29.10.2015  18:23
为推进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进程,也为明年开始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打好前期基础工作,从9月份开始,义乌市司法局以镇(街)为单位在800个村(社区)调解委员会中开展了公章更换工作。     

  这次更换印章,为下一步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工作奠定了基础,也是实现人民调委会“五落实、六统一”(即组织、人员、报酬、场所、制度落实,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统一)的重要步骤。 

      自《人民调解法》实施以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出具的调解协议书具有民事合同效力。因此要求各人民调解委员会今后对已达成调解的协议书,必须加盖带有统一编号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以保证调解协议的规范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