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砍树建新房 获刑7个月

02.07.2021  15:56

  本来欢天喜地建新房的王做梦也没有想到,新房还没建好,自己却被抓了。

  今年年初,王某家里的老房子倒了,不得不重盖新房。但是,王某和妻子都在家务农,经济条件并不宽裕,为了节省一笔木料费,王某想着自己去山上砍一些来用。可是,自家山上的树前些年哥哥建房子时用掉了一些,现在剩下的树都太小了,根本派不上用场,怎么办?一心想着节省木料费的王某便把目光投向了隔壁村的集体山林。“那里离我家比较近,位置又偏,而且平常也没有人看管,多方便呀。”于是,在三月初的时候,并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王某便大着胆子,拿起手工锯,在隔壁村的集体山林里,前后砍了四五天,大大小小总共砍了32棵杉树。“砍好以后,我把杉树的树枝、树梢锯掉,先堆在了山脚下。”王某说,原本打算先堆在那里,等到新房造得差不多的时候再用。没过几天,林业执法队查到了王某擅自砍伐集体所有林木。经鉴定,王某盗伐的立木材积共计4.1立方米。

  “我知道砍别人的树是不对的,但没想到会犯罪……”事后,王某后悔不已,赔偿了隔壁村损失7000元,并同意补种苗木300棵,以修复给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

  经临安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集体所有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因被告人王某主动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临安区林业局,临安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