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绿色建筑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在杭召开

03.05.2016  13:16

  本网讯  《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已于2015年12月4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加大条例贯彻实施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明确条例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促进我省绿色建筑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4月25日上午,在省人民大会堂二楼多功能厅召开条例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晓光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荣祥作新闻发布,省建设厅厅长钱建民就宣传贯彻条例工作发言。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谈月明、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尹林、常委会环资工委副主任谭庆华、省建设厅党组成员、省建筑业管理局局长朱永斌,省发改委、经信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中新社、浙江日报等近20家新闻媒体参加会议。

  袁荣祥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条例的出台和贯彻实施是我省推进新型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对推动绿色建筑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全省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将发挥积极作用。条例充分突显了浙江特色,全面考虑了现实可操作性,严格执行了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较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将贯彻实施条例作为我省实现绿色发展、建设“两美”浙江的重要举措,以更大的决心和信心抓好落实工作。同时,他对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增强使命感,加强责任心,细化落实条例规定。二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全省绿色建筑工作。三是要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学习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省建设厅厅长钱建民就建设系统宣传贯彻条例有关工作作了部署安排。